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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遞资讯: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
2021-07-16 16:01:47 来源: 评论:0 點擊:
简介: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遞 公告编号:2021-050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陈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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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遞资讯:收购转运中心中转业务资产组全文如下: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遞 公告编号:2021-050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快递服务的全链路时效,发挥重
点城市中转环节辐射带动作用,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人
民幣1,498.00萬元收購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申通”)擁有的中轉業務資
产组即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
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
第020034號)中載明的委估資産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本次交易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于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
的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收購資産事項在董事
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
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況
(一)出讓方
1、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50100670205929J
(2)法定代表人:柴陽明
(3)注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
(4)住所: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中亞北路418號天工鼎盛國際汽配城10-193號
(5)經營範圍:國內快遞(郵政企業專營業務除外),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貨運信息咨詢,商
務信息咨詢(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受讓方
1、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86694375629
(2)法定代表人:陳德軍
(3)注冊資本:175,000萬元
(4)住所:上海市青浦區重固鎮重達路58號
(5)經營範圍:許可項目:快遞服務;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貨物進出口;技術
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
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准)一般項目: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報關業務,普
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裝卸搬運,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
類信息咨詢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非居住房地産租賃,機械設備租賃,廣告設計、代理,
廣告制作,市場營銷策劃,銷售紙制品、電子産品。(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
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三、標的資産的基本情況
(一)標的資産概況
公司本次收購的標的爲新疆申通擁有的中轉業務資産組即爲中水致遠資産評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新疆)业务相关的
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中載明的委估資産組(包
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二)權屬情況
本次擬收購的標的資産所有權人,享有標的資産完全的處分權,標的資産範圍內並無第三方
所有的固定資産、存貨、權益和其他資産存在。
(三)標的資産的評估情況
1、關于本次收購中轉業務資産組的評估情況
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
公司擬收購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
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經收益法估值,標的資産評估值爲1,498.00
萬元。
2、關于本次收購中轉業務資産組的評估合理性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與成本法,收益法估值結果高于成本法估值結果。差異原因主要是成本
法是從靜態的角度確定資産組價值。收益法側重資産組未來的收益,是以資産組現有的資産産生
的未來收益經過折現後的現值和作爲資産組價值,反映的是資産組的經營能力(獲利能力)的大
小,是對資産組整體預期獲利能力的量化與現值化,強調的是資産組預期盈利能力。本次的估值
對象爲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的價值,其價值體現主要爲快遞中轉(新疆)
業務通過長期經營積累而形成的運營服務網絡及相關從業人員價值,收益法估算的價值能比較客
觀、全面的反映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經營性資産組的價值,而成本法估值結論中未能體現
其價值。
本次估值的轉運中心資産組作爲有整體收益的資産組,具有較好的獲利能力,收益法估值結
果能合理反映上述因素形成的無形資産的價值,采用收益法的結論應該更切合快遞中轉(新疆)
業務涉及的資産組實際情況,也更具合理性,故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結論作爲最終估值結論。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標的資産的《資産收購協議》
甲方(出讓方):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1、收購資産的範圍
乙方爲標的資産的收購方,甲方同意出讓、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有的中轉業務資産組即爲中
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
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
号)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甲方特此聲明,甲方爲標的資産所有權人,享有標的資産完全的處分權,標的資産範圍內並
無第三方所有的固定資産、存貨、權益和其他資産存在,任何第三方的申索行爲不會對乙方收購
的該等標的資産的所有權以及經營權、收益權造成不利影響。除本協議特別約定外,乙方收購該
等標的資産不會招致第三方之索賠或其他任何權利主張要求。
2、標的資産價格及支付安排
(1)標的資産價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
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
第020034號),以2021年5月31日爲評估基准日,標的資産收益法的評估值爲1,498.00萬元,
包含實物資産的估值爲123.03萬元及中轉業務資産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
资产)的估值为1,374.97萬元。
本次標的資産收購的交易價款(以下簡稱“交易價款”)人民幣1,498.00萬元(大寫:壹仟
肆佰玖拾捌萬元整),不含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增加的資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對價,以及
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減少的資産和資産折舊導致的損益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對價。
本次交易所涉稅費由雙方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2)結算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將交易價款支付至甲方書面指定的開戶人爲甲方的銀行賬戶後即視爲已經全
部履行完成本協議項下的支付義務。
雙方協商確認,標的資産交割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實際應付款(含評估基
准日至資産交割日增加的資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對價,以及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減少的資
産和資産折舊導致的損益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對價)。
以上價款爲含稅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開票通知後3日內,向乙方開具標的資産交易對價對
應的發票。
3、標的資産的交割
交割日及方法:交割日爲2021年7月15日。雙方應分別委派相關人員于交割日根據本協議
及附件對標的資産逐一查驗、清點,並簽署《資産移交清單》,以資證明標的資産已實際交接的
情況。
所有權轉移與風險承擔:各方簽署《資産移交清單》當日起,交割清單所列資産之所有權、
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及其他權益全部轉歸乙方所有。資産所有權轉移前之風險由甲方承擔,
轉移後之風險由受乙方承擔。
雙方協商確認,標的資産過渡期間(評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間)的經營損益由出讓方即
甲方承擔。
五、本次收購資産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收購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收購新疆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是公司繼續落實中轉布局“一盤棋”戰略的重要舉措,
也是公司進一步推進重點城市轉運中心直營化的重要進程。通過本次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
組,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轉運中心的標准化建設、標准化運營及精細化管理,加大轉運中心的科技
投入,全面提升轉運中心的分揀時效,不斷構築公司強大而高效的中轉運輸網絡體系。
本次收購有利于提高公司快遞業務的全鏈路時效、增加公司中轉業務收入和提升公司的整體
服務水平。本次收購不會對公司未來持續經營業務産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收購符合公司的未來
發展規劃,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二)本次收購存在的風險
公司本次收購的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收購後産生的效益將視上述轉運中心的經營狀況和盈
利情況而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投資效益達不到預期的風險。本次收購完成後,公司將加強上述
轉運中心的管理工作,通過公司精細化的管理實現轉運中心的降本增效。但鑒于以上不確定性,
公司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六、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二)《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新疆)业
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
特此公告。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申通快遞单号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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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遞 公告编号:2021-050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快递服务的全链路时效,发挥重
点城市中转环节辐射带动作用,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拟以人
民幣1,498.00萬元收購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申通”)擁有的中轉業務資
产组即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
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
第020034號)中載明的委估資産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本次交易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于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
的議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收購資産事項在董事
會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産重
組。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況
(一)出讓方
1、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50100670205929J
(2)法定代表人:柴陽明
(3)注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
(4)住所: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中亞北路418號天工鼎盛國際汽配城10-193號
(5)經營範圍:國內快遞(郵政企業專營業務除外),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貨運信息咨詢,商
務信息咨詢(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受讓方
1、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86694375629
(2)法定代表人:陳德軍
(3)注冊資本:175,000萬元
(4)住所:上海市青浦區重固鎮重達路58號
(5)經營範圍:許可項目:快遞服務;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貨物進出口;技術
進出口。(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
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准)一般項目:國內貨物運輸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報關業務,普
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裝卸搬運,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
類信息咨詢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非居住房地産租賃,機械設備租賃,廣告設計、代理,
廣告制作,市場營銷策劃,銷售紙制品、電子産品。(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
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三、標的資産的基本情況
(一)標的資産概況
公司本次收購的標的爲新疆申通擁有的中轉業務資産組即爲中水致遠資産評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新疆)业务相关的
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中載明的委估資産組(包
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二)權屬情況
本次擬收購的標的資産所有權人,享有標的資産完全的處分權,標的資産範圍內並無第三方
所有的固定資産、存貨、權益和其他資産存在。
(三)標的資産的評估情況
1、關于本次收購中轉業務資産組的評估情況
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
公司擬收購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
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經收益法估值,標的資産評估值爲1,498.00
萬元。
2、關于本次收購中轉業務資産組的評估合理性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與成本法,收益法估值結果高于成本法估值結果。差異原因主要是成本
法是從靜態的角度確定資産組價值。收益法側重資産組未來的收益,是以資産組現有的資産産生
的未來收益經過折現後的現值和作爲資産組價值,反映的是資産組的經營能力(獲利能力)的大
小,是對資産組整體預期獲利能力的量化與現值化,強調的是資産組預期盈利能力。本次的估值
對象爲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的價值,其價值體現主要爲快遞中轉(新疆)
業務通過長期經營積累而形成的運營服務網絡及相關從業人員價值,收益法估算的價值能比較客
觀、全面的反映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經營性資産組的價值,而成本法估值結論中未能體現
其價值。
本次估值的轉運中心資産組作爲有整體收益的資産組,具有較好的獲利能力,收益法估值結
果能合理反映上述因素形成的無形資産的價值,采用收益法的結論應該更切合快遞中轉(新疆)
業務涉及的資産組實際情況,也更具合理性,故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結論作爲最終估值結論。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標的資産的《資産收購協議》
甲方(出讓方):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1、收購資産的範圍
乙方爲標的資産的收購方,甲方同意出讓、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有的中轉業務資産組即爲中
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
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
号)中载明的委估资产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資産)。
甲方特此聲明,甲方爲標的資産所有權人,享有標的資産完全的處分權,標的資産範圍內並
無第三方所有的固定資産、存貨、權益和其他資産存在,任何第三方的申索行爲不會對乙方收購
的該等標的資産的所有權以及經營權、收益權造成不利影響。除本協議特別約定外,乙方收購該
等標的資産不會招致第三方之索賠或其他任何權利主張要求。
2、標的資産價格及支付安排
(1)標的資産價格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
司持有的與快遞中轉(新疆)業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
第020034號),以2021年5月31日爲評估基准日,標的資産收益法的評估值爲1,498.00萬元,
包含實物資産的估值爲123.03萬元及中轉業務資産組(包括但不限于:中轉、運營經營權等無形
资产)的估值为1,374.97萬元。
本次標的資産收購的交易價款(以下簡稱“交易價款”)人民幣1,498.00萬元(大寫:壹仟
肆佰玖拾捌萬元整),不含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增加的資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對價,以及
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減少的資産和資産折舊導致的損益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對價。
本次交易所涉稅費由雙方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2)結算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將交易價款支付至甲方書面指定的開戶人爲甲方的銀行賬戶後即視爲已經全
部履行完成本協議項下的支付義務。
雙方協商確認,標的資産交割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實際應付款(含評估基
准日至資産交割日增加的資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對價,以及評估基准日至資産交割日減少的資
産和資産折舊導致的損益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對價)。
以上價款爲含稅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開票通知後3日內,向乙方開具標的資産交易對價對
應的發票。
3、標的資産的交割
交割日及方法:交割日爲2021年7月15日。雙方應分別委派相關人員于交割日根據本協議
及附件對標的資産逐一查驗、清點,並簽署《資産移交清單》,以資證明標的資産已實際交接的
情況。
所有權轉移與風險承擔:各方簽署《資産移交清單》當日起,交割清單所列資産之所有權、
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及其他權益全部轉歸乙方所有。資産所有權轉移前之風險由甲方承擔,
轉移後之風險由受乙方承擔。
雙方協商確認,標的資産過渡期間(評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期間)的經營損益由出讓方即
甲方承擔。
五、本次收購資産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收購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收購新疆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組是公司繼續落實中轉布局“一盤棋”戰略的重要舉措,
也是公司進一步推進重點城市轉運中心直營化的重要進程。通過本次收購轉運中心中轉業務資産
組,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轉運中心的標准化建設、標准化運營及精細化管理,加大轉運中心的科技
投入,全面提升轉運中心的分揀時效,不斷構築公司強大而高效的中轉運輸網絡體系。
本次收購有利于提高公司快遞業務的全鏈路時效、增加公司中轉業務收入和提升公司的整體
服務水平。本次收購不會對公司未來持續經營業務産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收購符合公司的未來
發展規劃,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二)本次收購存在的風險
公司本次收購的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收購後産生的效益將視上述轉運中心的經營狀況和盈
利情況而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投資效益達不到預期的風險。本次收購完成後,公司將加強上述
轉運中心的管理工作,通過公司精細化的管理實現轉運中心的降本增效。但鑒于以上不確定性,
公司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六、備查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二)《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快递中转(新疆)业
務相關的經營性資産組市場價值估值報告》(中水致遠評咨字[2021]第020034號)
特此公告。
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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